1. 凡教堂神庙前后左右一丈范围以内,不宜选作宅基。 2. 地方政府的办公中心,或法院周围方丈之地,亦不宜选为宅址。 3. 僻路窄巷亦,不易得地气,尤其是附近有高大建筑物或林木掩映者,地气尤差。 4. 宅基不宜选尽头之地。 5. 倾科太过之地,亦不宜选为宅址。 6. 外局有电柱、尖顶、十字、尖山、大楼、屋角等,皆须依五行推断。 7. 外局有塔在一四、一六方,主文秀,在二五、七九方,为灾煞。 8. 外局有桥在生旺方,作财星论,在衰死力则作泄气论。 9. 凡宅,吉星所到之方宜高,凶星所到之方宜低。 10. 凡住宅商店,皆从以正方为上格,若故求偏缺,九完宫不全者,纵然向星生旺,发亦不久。 11. 屋小而孤高,或屋大而深陷,皆非美宅,主孤寒散涣。 12. 左右高楼,自己住宅低小,亦不易纳生旺之气,但却易聚衰退之气。 13. 屋不可前宽后窄,主气不易纳,亦不可前高后低,主气不易聚。 14. 屋亦不宜贪高孤露,风吹四面,不聚气。 15. 屋大人小,为宅克人,不吉;屋小人多,为人克宅,较佳。 16. 屋大门小或屋浅门深,皆不宜于纳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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